游客『笑笑生(红尘郎)』于2005-06-06 23:42:13发表评论: | 评分:3分 | “绿化英雄流汗又流泪”,乍一看让人义愤填膺、气不打一处来,很为我们的绿化英雄鸣不平。 但全文看过之后,我不由得生出另外一种绝然不同的观感,即:本文所指的绿化英雄只不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失败的林业经营业者。他们之所以被人冠上绿化英雄的华冠,只是社会各界表彰其的经营行为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贡献以及其在此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劳动。 社会提倡绿化荒山荒漠,给符合社会意愿的人和单位冠上如何如何的美名,这本非无可厚非,但因此就否定市场经济的规律,甚至凭一意之孤而要扭曲市场经济规律以迎合:某些人“的主观臆想,无论这“某些人”是代表少数还是社会中的多数,这种作法及愿望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我们知道,无论在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和社会状态下,只有符合和顺应客观规律的东西最具有生命力,逆客观规律而行,所将要面临的只有“折戟沉沙””一败涂地”结果。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文中何指的诸如村民“红眼病”、我国林业政策中“种树有义务,砍树无权力”等等的人为及政策原因,但我认为,村民“红眼病”之类的负面因素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环境中都不可避免,人心理的晦暗面不仅仅是绿化英雄周围群众的专利,但这种不良心态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整个林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可能具有毁灭性,只要稍花心思即可理顺。如果这方面原因确实是影响某人或某个企业造林事业成败的主要因素,那就要从经营业主(即所谓的绿化英雄)的人际协调及公关能力上找问题了。而“植树与砍树”方面的政策性问题,我虽然愚钝且不懂林业法,但我想,我们的法律法规不可能荒唐到将保护和发展林业与鼓励民间投进行林业建设对立起来,在政策层面上封杀民资投资林业的大门。据我所知,全国上下大多数投资林业的经营业主是有利可图的,并由此而促使近年来民资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国已形成了一批颇具规模的民资林业发展企业,成为了我国生态改善和林业建设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仅仅由于某个植树英雄所遭遇的投资“滑铁卢”而否定当前的林业政策,否定民间投资林业的收益及回报,是相当不负责任的。我们应该知道,投资必定伴随风险,没有只有利好而没有风险的投资,林业投资也不例外。而肆意放大夸张林业投资的尴尬,过分放大夸张个别投资人投资失败的原因,并制造出一种代表民间投资林业普遍现实的假象,不仅于事无补,而且对民间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和热情度将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由此产生的错误舆论引导,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错误的投资判断,从而阻滞民间投资林业的进程,从而给林业建设和生态建设带来诸多不良后果。因此,我希望新闻记者能够彻底抛弃主观上的偏见,今后作此类报道时能够更全面地调查了解民间林业投资的成败得失,而不能由于简单的个别人的得失、由于一时义气而错发感慨。 最后,再重复一句,民间造林并非是慈善事业,它并不像某些人美化的那么高尚,市场经济下符合市场经济的造林活动才最具有生命力。失败了的绿色英雄,请多学习掌握市场经济下林业投资的知识,以便找准失败的原因,利用自己多年的经营经验以及造林的无限执着卷土重来,再铸辉煌,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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