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周濂溪,提出“主静立人极”(《太极图说》)的主张,以“主静”为其根本的修养方法,同样具有宗教精神。不过,“主静”之说来自道家与佛教,道家有“静虚”、“静笃”,而佛家有“静坐”。为此,二程提出“敬”而代替了“静”,这就回到儒家的原有立场。虽然后来的理学家在其修养论中并没有完全否定“静”,但他们的基本立场和主张则是敬而不是静。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理学家吸取佛、道而又回归儒家的特点。
理学家所说的敬,已经完全变成个人修养之事,即变成涵养心性的主要方法,因而与早期儒学有些不同。但基本精神仍然是一致的。敬除了表达内在的道德情感之外,主要是表达宗教情感的,换句话说,理学家的宗教情感主要表现在“敬”字上。
大程子善讲仁,有“识仁”、“体仁”之说;他又善讲性,有“定性”、“成性”之说。但他将仁与性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变成“天理”,而且讲“天人一本”之学。他说:“天理”二字是他自家体贴出来的,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没有宗教体验的成分呢?
通常人们都说,宋明理学是非宗教或反宗教的,意思是理学家将天说成理实际上被理性化了,因而失去了宗教的意义。这种说法完全是从神的意义上谈论宗教的,而我们所讨论的则是人文主义宗教,这一点从一开始就说过了。人文主义宗教的特点是无神而有神性,非宗教而有宗教精神,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将它放在哲学中去讲。对理学而言,也是如此。
现在的问题是,大程子包括其他理学家,他们所说的“天理”虽然是理性化的说法,且是本体论的说法,但“天理”究竟是什么?是不是只说一个理性化的道德本体、宇宙本体就完事了?我们说过,理学家(包括一般儒家)虽然讲理性,但他们所说的理性既不是所谓的“纯粹理性”,也不是数学逻辑式的形式理性,而是一种“自然理性”、“目的理性”,这其便包涵了宗教性的问题。
如果说,天的根本意义是“生”,那么,天理的根本意义就是“生理”、“生意”,大程子讲仁、讲性、讲天理,归根到底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们的学说同前期儒家的学说贯通起来了;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宗教情感的问题很容易得到说明了。“生”之目的性(出于自然,因而是无目的的目的性)既是仁性的宇宙论、本体论的来源,也是宗教情感即敬的基本前提。仁性固然在心中,心就是仁,也就是天,因此“合天人”之“合”字也不用谈,“只此便是天”。但是,仁之所以为仁,正是由天之“生理”、“生意”而来,“只为从那里来”,而没有别的来源,这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二程子语)之事。从天之“生理”在心而为仁性言之,人不可“自小”;从天之“生理”普在于万物而万物皆有“生意”言之,人不可“自大”。正因为如此,人要有诚敬之心,敬畏之心。因此,当大程子讲到“先识仁”(这个“识”字是讲体知即体验直觉,而不是一般所说的认识)时,必须讲“认得为己,以诚敬存之”(《河南程氏遗书》)。这里的“诚敬”二字,是有深刻涵义的,其涵义就是对仁即天之“生理”的真诚而又崇敬的宗教心理,只有具备这种心理情感,才能使仁性得以存在。这也就是二程为什么单单提出“敬”字而又反复强调“敬”字的原因所在。
二程子对敬的重视并不下于大程子,而且更有甚。由于他同时强调“格物致知”之学,因此对敬与知的范围作出了一个判定,这就是“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近思录》)。这样一来,敬便成了心性修养的根本功夫。二程子对敬的最重要的理解与规定是“主一无适”(《河南程氏遗书》),即专注于一点而不要他适、他顾。这实际上是吸收了佛教修养中关于“定”的内容。大程子讲“定性”,“动亦定,静亦定,无内外,无将迎”(《文集》),但他并不忌言佛学;二程子则表明自己不读佛书。虽然如此,却并不说明他不受佛学的影响。佛教中的“定慧双修”之“定”,就是专注于一处而不移之义。这是佛教修养的根本方法,因而被称之为“定体”。从二程子对“敬”的涵养工夫的重视与解释来看,最强调的是“主一”,这显然具有某种宗教精神。儒家的德性及成圣之学,佛教的佛性及成佛之说,二者在价值选择上虽有区别,但在实现自我超越以及如何实现超越这一点上,有共同之处,包括共同的实践方法和情感诉求。
朱子不仅在理论上完成了一个体系,而且在修养实践方面提出了系统的方法,其核心则是敬。朱子对敬的重视和论述超过了任何一位理学家,并且继承了孔子以来的一贯精神,其宗教意义尤显突出。
朱子是一位具有理性精神的哲学家、思想家,为什么又要在修养实践方面强调敬这种宗教精神呢?这是因为,在朱子哲学中有明显的超越意识,其太极说,其心说,都有这种特点。在这样的超越意识之中,便有一种宗教情感,体现这种宗教情感的根本态度就是敬。因此,他提出,“敬之一字,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语类》卷十二),也是“万善之源”。在人生的修养实践中,敬是无所不在的,是“彻上下,贯动静”的根本方法。“大抵敬字是彻上彻下之意。格物致知,乃其间节次进步处耳。”(《答林择之》,《朱子文集》卷四十三)涵养须用敬,进学须用致知,二者虽然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废一;但敬是贯彻上下、始终、动静的,因此具有根本意义。静时需要涵养,涵养则需要敬;动时需要省察,省察也需要敬。所谓“学”,是圣人之学,不是知识之学。朱子在理学家中是最重视“学”的,因此,有人认为朱子只重“道问学”,而不重“尊德性”,其实,在二者的关系问题上,朱子的观点是很明确的。敬即是“尊德性”,格物致知即是“道问学”,只有敬才能“彻上彻下”,而格物致知只是涵养德性中的“节次进步处”而已。所谓“彻上彻下”,就是贯彻形上与形下,贯彻体与用,即未发与已发,性与情,等等。由此可见,敬这种情感及其功夫,既可以从形而下处说,亦可以从形而上处说,当然,归根到底都是从心上说。而所谓“节次进步处”,只是说由形而下通向形而上的过程(就“形而下之中,知其形而上之理”)。
在这里,仍然是情与知的关系问题。敬是一种情感,由情感而产生意志、意向行为即实践功夫;知是知性,由知性而产生格物致知的认识活动。二者都通向超越层面的理、性、命即太极,而太极即是心体(“心为太极”,从心体上说),但敬是克就道德情感而言的,道德情感则是道德理性之实现,因此具有根本意义;知虽然很重要,但毕竟有“格物”一层功夫,就此而言它不是本有的。这就是朱子为什么将敬视为“圣门之纲领,存养之要法”的原因所在。
敬是一种高度自觉的情感意识,同时也要伴之以自觉认识,但作为“心地工夫”,并见之于实践从而进入圣人境界,敬这种情感意志始终居于核心地位。敬是通向终极目的即“万善至好”之太极的唯一方法。所谓“万善之源”不是从本源、本体上说,而是从功夫上说,没有这种功夫,人生的终极目的是无法实现的。
但究竟何谓敬?敬包涵哪些具体内容?朱子有过系统论述,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是“主一无适”,亦即“专一”而不“放逸”(《语类》卷十二)。这基本上来自程氏之说,具有宗教修养的性质。“主一”、“专一”本身就体现了敬的精神,不同于一般所谓集中注意力。这是一种高度的全身心的生命力的凝聚,是建立在一个坚定的信念之上的。这个信念就是天命流行而赋予人者即是心之体,即是性,即是太极。所谓“主一”,就是专主于此一而不二之心体即性,这样才能纯一而无杂,进入“心体浑然”、“天理粲然”的境界。
二是“收敛身心”(同上),即所谓“居事敬”。朱子并不否定静坐,他晚年对其老师李延平先生的“静中涵养”就很重视,但在朱子看来,人不能整日静坐,而要应事接物,静坐中固然要敬以涵养,应事接物之中也要敬以省察,这就需要收敛身心而不可放纵自己。这所谓“收敛”完全是出自内心的命令,而不是由于某种外在的力量,但似乎有一个主宰者在命令自己。这主宰者只能是“帝”,但“帝”不是别的,就是心中之理,而不是心外又有一个理来作主宰。朱子明明讲性命之理,而且心能“统”之,“统”又有“兼”义,即体用情性兼而有之,却为什么又要提出“帝”之“主宰”这一类词语以说明心性之地位与作用呢?这正是朱子的超越意识之所在。在他看来,理的客观普遍性、绝对性、无限性与永恒性足以使人有一种敬畏之心而不得不收敛身心,虽然它就在每个人的心中,但人只有超越自我,才能心与理一。
三是“整齐严肃”(同上),包括“动容貌,出辞气”之类,也包括“沐浴斋戒”之类。这是心中之敬在一言一行以及一切活动中之表现,在祭祀等活动中就更是如此。这不仅是人格实践中的自我要求,即使是他人视之,也会起敬畏之心。就其本义而言,它是“践仁行义”的必要条件,与所谓“道貌岸然”、“口是心非”决不是一回事。宋儒所谓“气象”,并非空的想象,而是有所表现的,有的“温润”,有的“严毅”,但其内心都已达到相当高的境界,因而才能表现于外。
四是“敬畏”,“敬只是一个畏字”(同上)。这一点,其他理学家少有论及,而朱子特申言之,其中必有深义。敬畏相连,敬中有畏,畏中有敬,始能显示其宗教精神。康德提出了道德情感,却又否定了道德情感,以其不能成为道德形上学的基础;但是,唯独于敬畏之心,不但不否定,反而强调之,其目的就是证明道德命令之重要与尊严。康德有一句名言:“头上星空,心中自律。”这其间便包涵着深深的敬畏之心。所谓敬畏,当然是对“心中自律”之敬畏。虽是“心中自律”,却具有绝对普遍性,虽是“自我之法”,却具有无上权威性。至于“头上星空”,究竟是讲美学,还是讲道德,我们不必去追究,但决不是讲自然界(现象界)的因果必然性,则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是讲道德,当然是讲敬畏之心这种道德情感;如果是讲美学,那更是情感之事,且不说者是何种美,比如自然美还是神圣美。康德关于敬畏心的思想,可以同朱子进行比较。但朱子有没有“心中自律”,牟宗三先生是否定的。我倒认为,朱子承认心中之太极(理),这是不容怀疑的,而且太极之理就是心之本体。问题恰恰在于,心中太极其实只是“极好至善的表德”,只是一个“道理”,这“表德”,这“道理”,既是命令(“当然”),又是目的(“自然之生理”即善),“极”者至也,毋宁说是终极目的,而且具有普遍性,又是美和善的统一。这样看来,以敬畏之心实现“极好”而“至善”之终极目的,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所谓宗教精神,就表现在对此超越的终极目的之追求,它是合审美与道德而为一的,同时又是超越于美学与道德之上的。在这里,只有求之于敬,求之于实践,理性认识是否能达到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