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与人居环境有关的环保提案数不胜数。日前,2005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又确定为“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看来,人居环境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关照”下已有了足够的被重视程度。但有些环境,似乎很遥远但没准你其实已经接触过——例如常被我们叫作“深山老林”的自然保护区,却乏人关心。然而,自然保护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保证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大国的基地。如果只是关注人居环境,演变存在不可逆性的自然保护区继续目前这种状况,也许我们后悔的一天不会太远。以下就是几个不得不说的关于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及看法。
一、自然保护区是什么?
什么样的区域能被算作自然保护区呢?一般来说,自然保护区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地质构造以及水源地等自然综合体为核心的自然区域,在这块区域内人的各种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以使这一区域保持自然状况。自然保护区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自然综合体的陈列馆,野生动植物的基因库,而且也是维护环境安全的主力军。所以,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该被看作是环境保护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建设工作,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对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自然保护区应该保护什么?
自然保护区既然是为保护某个核心对象的目的建立的,自然以保护包含这个核心对象的陆地及水体为主要任务,所以,自然保护区应该保护的是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珍贵地质建造、地质剖面和化石产地等。一个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一般要求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这样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比较明显。
一个管理和建设得较好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常常也是能够直接产生持续的经济效益的。国外许多保护区目前已在服务国家的生物医学行业提供物种源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国这方面的例证也不少:例如在福建武夷山自然保护区发现的蚜茧蜂,就是我国甘蔗产区主要害虫——甘蔗棉蚜的唯一天敌,它的发现和推广对我国的甘蔗产业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而从红豆杉中提取的紫杉醇则是千金难求的抗癌新药。目前,发展中国家的80%、发达国家的40%的药物都含有最初在野生动植物中发现的物质。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自然保护区产生经济效益的方法和渠道迥异于通常的资源富集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更着重长期和宏观的效益,对自然保护区的利用和开发,前提是保护,保护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被放在首位,眼前的经济效益不能作为保护区建设的工作重点。对这一点,世界发达国家莫不如是。
三、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在保护什么?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1956年我国就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但其后发展很慢。直到1970年代以后,我国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本身也属于环保工作范畴的保护区建设速度才得以加快。
那么,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究竟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了呢?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的好坏往往是一个国家环境保护状况的显示剂。有一个国际通用的指标本来可以反映一个国家自然保护的情况:自然保护区面积比率(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百分比),这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环境质量及公众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到2004年底,我国这个比率已经提高到14.7%,但我国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的方针是抢救式保护——早划多划、先划后建、抢救为主、逐步完善,导致的结果就是“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管理能力和管理工作显著滞后于划建。仅举一例:保护区平均每公顷的投资仅为52.7美元/平方公里,与发达国家的2058美元/平方公里相比是天壤之别。这种状况与我国的自然资源地位是极不相称的。
尽管仍是世界落后,强调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长期效益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在一些人尤其是个别地方领导看来是与当前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旋律不协调的。因此我国的保护区就出现了这么一个特点:越是发达地区,自然保护区面积比率越低,管理工作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反差越大。例如,广东尽管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但保护区面积比率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还赶不上许多西部地区。
目前,全国资源良好的自然保护区多集中于财力不够但各种生存压力(或者说破坏保护区动力)“富足”的落后地区。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旅游消费升温和特色经济产业(各种山珍加工业、木材加工业及矿业、养殖业等)开发升温,资源丰富、地域广阔的保护区自然就成了许多人等着要吃蛋甚至要喝汤的母鸡。许多保护区面临的当地政府和群众施加的“开发”压力空前巨大,无论是地方领导还是百姓,都盯住了保护区的资源。轻者认为保护区山清水秀,应大搞旅游,重者已经直接举起了刀斧和猎枪。
十余年来,对保护区的破坏现实可以说是耸人听闻、惨不忍睹,仅举几例如下:
我国首个加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的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在遭受风灾之后,当地打着充分利用的口号去“运输”风倒木,结果人倒木远远多于风倒木,毁坏了保护区核心区一大片宝贵的原生生态环境;已被联合国列为国际重要湿地的扎龙自然保护区的水居然有人想引走另作它用,甚至连配套工程都已在地方政府的首肯下竣工;扬子鳄自然保护区自始至终参与了对扬子鳄的“综合利用开发”……这些保护区真的能保护生态系统吗?更有甚者,海南邦溪坡鹿自然保护区由于管理不善,保护区内的坡鹿灭绝殆尽,这样的保护区别说保护生态,弄不好会自身难保。
四、自然保护区为什么自身难保?
应该说,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肯定是放在首位的,因为发展中国家发展高于一切。
如果明确了什么样的发展才是真实的、持续的,经济发展与保护保护区本应该不矛盾。不过,由于人类对纷繁芜杂的自然界认识有限,许多自然规律没有摸清,加之许多保护区的生态系统极为脆弱,经不起人类活动的干扰,所以,在保护区开发时,应该一慢二看三通过。保护区不是不可以开发,但要按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来办,现有条件有多大开发容量,能走哪一步就得按科学规律走哪一步,否则破坏了保护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然而,现行的对发展情况的评价,往往不管是考察人还是考察事,似乎撇开生态环境代价的经济发展压倒了一切,地方政绩着重看GDP增长率,地方领导政绩着重看任期内财政收入增长,而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上不了考察地方工作的台面,只能靠边站。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样就容易从客观上形成一个地方破坏保护区资源环境的“乱世”。
大家都知道,治乱世要用重典,而从我国现行法律不仅看不出重典的痕迹,连轻典中都漏洞百出,空子之大,让利欲熏心之人不钻都不行。例如,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一般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个部分,保护区的精华一般集中在核心区。但按现行法规,即便在核心区,保护区管理部门也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水面的管理权,保护区能保护什么呢?保护区的首要是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立足之地管不了,要保护的飞禽走兽游鱼难道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农民、商人和当地的其他政府部门据此规定可以随便在保护区内干想干的事,只要不被管理人员看见杀生。这样的保护区能保护什么!保护区的各种资源当然比非保护区要丰富,而保护区依法又不是擅闯要毙命的军事禁区,这样在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推动下,对保护区下手就容易形成社会动力。
保护保护区既然不能求救于重典,只能转而求助于道德。
我国这方面的公众道德水准如何呢?
我们知道,消费需要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对保护区的各种开发利用项目就有许多缘于新兴的消费需要。例如,有以吃鳄鱼肉、穿鳄鱼皮为荣的消费心理,才会有扬子鳄产品的生产基地;想“舒服”地游山玩水,才会在旅游中追求各种奢侈条件(坐缆车、吃山珍海味、住星级宾馆等),那怕是去自然保护区。最近几年的愈演愈烈的旅游景区城市化建设之风,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参与其中。对一些城市和风景名胜来说,改善条件天经地义,但以保护为宗旨的保护区也这样大兴土木,置保护对象于不顾就是舍本逐末了。
一个保护区开发项目的促成,首先是有需求市场的支撑,所以,对保护区的许多破坏,不难找到背后驱动的短期经济利益所在。而追根溯源,这种经济利益驱动又可以找到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或者说环保道德上。从这几年的旅游潮中已经可以看出国人的环保道德有待提高。
要提高国人的环保道德,首先就得从改变国人的旅游消费观念做起:保护区不是吃喝玩乐的消费地,想享福就别到保护区来。保护区首先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传国宝”,不是开发区,更不是以随心所欲的顾客为上帝的商业区。
更有一些过分的消费欲望,已经直接危及到物种甚至保护区工作人员的生存。可可西里和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的上百万头藏羚羊,短短二十年间,被猎杀得只剩了个零头,还有数名保护人员死于偷猎者枪下,而这个疯狂举动的原因仅仅在于藏羚羊绒织成的披肩是一些贵妇身上引以为荣的豪华摆设。藏羚羊能否幸存于世,在现行法律不能对偷猎者大开杀戒时,树立以戴藏羚绒披肩为耻的社会观念以杜绝消费市场可能是唯一有效的办法。
一言以蔽之,先避免了恣意的消费欲望,避免了不合理的消费要求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经济发展中的不讲科学、只顾眼前利益和违法行为。也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全民的环保道德逐渐提高,从而使保护区最终能够在人多力量大的公众道德保护下保护它应该保护的东西。
五、自然保护区能保护什么?
21世纪已是地球能保护什么,人说了算的时代。而如前所述,现在保护区又多半要寄希望于公众环境价值观的改变和环保道德的提高。所以,历史在回顾国人的环保道德水准的发展史时,不妨以保护区被破坏了多少为坐标。回到前面的问题上来,自然保护区能保护什么,其实取决于整个社会大环境,取决于公众的环境价值观和环保道德。单靠保护区也许连保护区的工作人员都自身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