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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死活大小 三说中国特色循环经济



作者:苏杨    转贴自:人民网|http://env.people.com.cn/GB/35525/3758340.html


真假死活大小 三说中国特色循环经济
来源:人民网   苏杨
  2005年10月11日

  循环经济在中国的知名度远高于国外,这个“洋”词几乎要成为与计划生育类似的中国特色。但关于循环经济的理论日益复杂,一般人常不得要领,加上一些无知有识或别有用心的官员、学者误导,循环经济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筐”,甚至不亚于当年初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其内涵所指。所以,笔者收集了三个国内的循环经济典型经验(教训),对其分别从真假、死活、大小三个方面进行剖析,以说明什么才是、如何推动、从哪儿推动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

  一、真假循环经济辨
  典型一:国家环保总局挂牌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包头铝工业园区


  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挂牌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包头铝工业园,园区主要发展火力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两大产业系统。

  笔者以为,包头铝工业园区不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而是冒牌循环经济的典型。对此,可从以下两个层面辨析:

  1、什么是循环经济?

  如果限于学术概念,按照所谓“知识共同体”的共识,循环经济是有确指的: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友好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包括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和废弃的全过程)方式。这种生产方式追求3R(即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目标,要求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但有关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对此概念的重点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两种:一是综合经济部门提出的根据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的衡量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资源生产率都可以算是循环经济;二是环保部门提出的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主要是一种全新的污染治理模式。

  这些认识都有合理的一面,但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环境下,以这样的认识指导工作容易产生误导。提高资源生产率最主要的途径是提高单位产品的效益而非降低单位产品的资源利用量。以经济学观点来看,计量资源生产率可以用生产函数。而在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这三个生产函数的自变量中,人力、资本均与循环经济无关,技术进步也更强调产品的产出效益和制度变革,因此如果以这个目标提循环经济的发展意义,学术概念内涵的循环经济实在没有太多用处,反而人类社会的一切科技进步、制度变革等更合适装到这个“概念筐”里。其实,如果将这个说法变为——只有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都可以算是循环经济——可能更合适。这也意味着只用污染治理模式来评价循环经济又太“委屈”了这么好的概念。循环经济这种发展方式要求最大限度地将废弃物转化为商品,降低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这个过程中相应就会减少污染治理投入和环境监管成本,就会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比如,火力发电厂外排的粉煤灰是危害严重的固体废弃物,但在粉煤灰成为多种建筑材料的原料后,粉煤灰反而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商品。换言之,以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为目的的循环经济同时也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总之,第一种说法——综合经济部门提出来的——太大,第二种说法——环保部门提出来的——太小,他们需要互相靠拢。

  2、什么是当前应该扶持的循环经济?

  不过,就指导实践的要求而言,仅仅有循环经济的定义还不够,当前推动循环经济必须有明确的筛选标准——什么样的企业和企业群才是值得扶持的。如果只是根据定义,用3R原则来筛选,恐怕国家扶持不起——现代化工业生产都以追求物质和能源的高效利用为重要目标,减量化是现代化工业生产必然追求的,以最小的原料投入获得最多的产品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方向,再循环和再利用原则在多数工业部门都有体现。那靠什么才能区分出真正的循环经济特色突出的企业呢?循环经济的要旨在于兼顾经济、环境、资源三种约束,而诸多工业部门在安排符合3R要求的生产上往往只考虑单纯的经济约束。尽管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循环经济的要求,但不能为此对其给予优惠政策——因为其根本起不到示范作用。因此,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通过技术改造或者通过企业内外的生产环节耦合(此处不包括末端治理)使企业实现单位产品资源利用上的减量化和将主要废弃物商品化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才算得上循环经济示范或试点。如果没有这样的手段,就不应该获得政策的专项扶持。

  根据这两个层面的思考,可以对包头铝工业园的本质进行如下辨析(左边是新闻报道中对其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措施的描述,右边是笔者点评)

  
①在发电系统中,电厂直供电实现“热电联产”,园区所在地东河区将实现集中供热,可拆除全部小锅炉。电厂粉煤灰可生产建材,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可作为电厂的冷却水,电厂蒸汽用于加气混凝土的高压蒸护。在铝业系统中,主要有炭素、电解铝、铝深加工、铝合金铸造等上下游的产品系统,形成铝的产业链。  ①事实上,这是单向的传统的产业链,是当前电力供应不足条件下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渠道。并没有通过技术和物流体系创新,达成以环境效益为首的循环链。
②两大系统之间通过电力和废水回用形成了横向耦合关系。电力和铝业在各自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梯度利用,两大系统之间通过电力和废水形成互利共生的关系。  ②这种耦合根本不是两大系统主要产品和主要污染物之间的耦合。电只是生产电解铝必不可少的“原料”,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中的少量废水不是主要污染物,将其通过末端处理回用,在水资源匮乏的包头也是必然选择。


  总结起来,包头铝工业园的整个体系不过是服从于价格规律的一个传统工业生产流程。发电和电解铝生产中均不存在减量化环节,发电中的主要污染物——粉煤灰、二氧化硫和电解铝生产中的主要污染物——含氟电解烟气、废渣并未通过工业园中的综合利用成为商品,工业园并不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减量”和“循环”技术环节为主要特点。显然,如果将这种工业园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扶持对象,只会导致各地将各种项目都装到循环经济的筐里争取政策优惠。
  二、死活循环经济论
  典型二:贵阳发电厂脱硫机组的黑尘暴污染事件

  我国火力发电厂中应用最普及的石灰石——石膏钙法脱硫技术是非常典型的循环经济生产环节,这一环节不仅可以截留电厂废气中的硫,而且副产品是可以商品化的石膏。这个来源于日本的方法在我国的实践中却“半死不活”——脱硫机组由于环境监管的压力不得不运行,而副产石膏的设备一般都关停。2004年,贵阳发电厂的新建200MW机组甚至因为关停脱硫及除尘机组引发了黑尘暴污染事件。

  这个典型的确是典型,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普遍现象:循环经济这个理念具有重大创新价值,但能在实践中贯彻却有很大难度,活力四射的时尚词却名存实亡。这不能只归咎于某些领导光说不练,主要原因是现实的市场条件下的两个障碍使其“身染重疴、半死不活”:循环型生产环节有两个效益来源,一是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二是节约的废弃和排污成本。但目前普遍存在原材料价格障碍和循环过程成本障碍,使这两方面的效益难以显现。

  首先是价格障碍。必须看到,循环经济生产方式中意图实现减量和循环的环节多数不是现行市场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可再生资源的再生利用过程一般都存在着可替代的生产过程,现行市场条件下源自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原料常常不仅性能上不占优势,价格上也不占优势,以致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循环经济生产方式很难自发。造成这种情况有多种原因:

  第一是因为初次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等公共资源的"私人"使用与社会付出成本的不对称性,使得初次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私人资本(包括所有非社会共有资本)"总是在开采初次资源与利用再生资源之间进行成本比较,总是试图免费或低价使用环境排放废弃物而节约局部成本。这种情况在矿业生产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在矿业生产中,存在矿藏资源价格过低和矿业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的现象,相当于廉价侵吞了公共资源。矿山的价格由于长期以来的矿产价格形成机制常常仅相当于面积相当的基本农田的价格;而由于矿业生产规模大、环境影响滞后,矿业生产中的环保成本一般来说大大低于生产消费环节中的环保成本。这就相当于在矿业开采中的环境要求低因而环保成本低,而在原材料的回收、加工、再生环节中却要受到已经在生产消费领域体系比较完整、标准比较严格的环境监管,因而环保成本高。这样,造成了矿业生产中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存在价格差,因此原材料的价格显著偏低;

  第二是在国际分工中存在对原材料和能源提供国明显的价格不利因素。由于发达国家开发早,本国资源大多耗竭或开发成本高,因此通常利用经济、技术乃至军事上的优势低价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快速脱贫,在没有能力搭建完整工业链时,也只能依靠廉价出卖原材料和能源积累资金;

  第三是以大规模、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生产体系使得多数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成本日益降低,而对各种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集中回收成本高,再利用和再生技术发展滞后,规模效益差。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原料的成本常常比购买新原料的价格更高,由此构成了推进循环经济的价格障碍(此种病症常被人谑称为“循环经济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其次是成本障碍。环境容量资源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具有显著不同的消费者支付意愿和市场价格,目前我国的环境容量尚没有作为严格监管的有限资源,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支付的废弃和排污费不仅远低于污染损害补偿费用,甚至也明显低于污染治理费用,这就使废弃物排放具有显著的负外部性。如果不能将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循环型生产环节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就不能显现,循环型生产环节的成本(此处指相对传统的废弃物处理工艺多出的额外成本)就很难收回(此种病症常被人谑称为“循环经济的便秘”)。

  只有克服了成本障碍和价格障碍,循环经济才有可能在中国从概念、理念走向实践。要使企业在市场条件下自觉“循环起来”,必须通过以制定政策为主的制度创新构建资源再利用和再生的生产环节的赢利模式,使市场条件下循环型生产环节有利可图,这样就可以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对“身染重疴、半死不活”的循环经济开出两道药方:

  ①建立“原料政策筛”体系。“原料政策筛”指一套包括税收、补贴等正、反向措施在内的政策体系,专门用于还原各种作为原料的物质的真实成本、价格,从而利用市场筛掉从环境效益差的途径提供的原材料,借此扶持环境效益好的废物再利用。

  ②与“原料政策筛”配合,可以贴上循环经济标签(或者扩大绿色标签的范围到循环经济领域),使这种产品的使用方获得补贴等正向激励。

  总之,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打破原有市场体系,形成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通道。从这个意义而言,现阶段推行循环经济的产业与环保产业一样,是一种政策产业。

  分析了循环经济的这两个障碍——也可以称为“死活循环经济”条件,贵阳发电厂脱硫机组污染事故的成因也就显然了:石膏在日本是稀缺资源,中国却是世界上名列前茅的石膏资源大国,质次的含硫石膏根本没有销路,企业只好将脱硫后产生的大量含硫废渣、废液废弃。这样,只是将气态污染物变为固、液态污染物,循环经济“断链”了。单单再生利用的价格障碍就“要了循环经济的命”,何况还有环境监管不严、排污费过低的成本障碍!

  对类似贵阳发电厂这样的火电厂脱硫循环型生产环节,如果按照上述“药方”,有两个方面的对策:一是将二氧化硫和含硫废弃物的排污费大幅提高,使脱硫系统的效益凸显;二是对使用这种石膏给予补贴。用此“复方药”,循环经济才有活路。 

 三、大小循环经济思
  典型三:全国惟一的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贵阳

  贵阳市是国家环保总局命名的全国惟一的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市政府已于2004年颁布了《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我国第一部关于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另外,贵阳分别请清华大学和中国环境科学院完成了以煤化工、磷化工为主题的乃至全市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行了诸多据说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项目。

  贵阳市的这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被称为“大循环”模式。

  尽管循环经济在现代产业结构下表现形式复杂,但目前的政策口径将其归为大、中、小三个层次:大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经济系统按循环经济的要求组织起来运行;中指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企业之间达成循环经济要求的物流状态;小指某一企业的生产基本符合3R原则。

  我国已经有了小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典范,其中某些甚至像以中循环闻名的丹麦卡伦堡工业园一样——参观和取经的人如过江之鲫,这样的企业有山东的鲁北化工、广西的贵港糖业等。在大层次上,也有诸多理论上的典范——辽宁省是循环经济试点省,贵阳市是循环经济试点市。尤其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贵阳,其循环经济政策制定得十分完善。但到贵阳参观的诸多官员却少有到鲁北化工、贵港糖业参观那样的感悟,反而常有感慨:什么循环经济,什么都见不着!的确,在贵阳,除了市长的说法、纸上的规划和挂起的牌子,没有任何迹象能表明循环经济给贵阳带来了变化。甚至还传出这样的笑话:酸雨城贵阳号称因为推进了循环经济,已连续4年没有酸雨。而贵阳的有关规划是到2003年才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都没有做完,效益都已经出来了!

  说到贵阳的尴尬,就不得不提到在大层次上推行循环经济的条件——如果没有足够高的工业化、市场化程度和足够全的产业配套,横跨多个产业系统、需要一定物流量保证的城市级别的大循环经济体系是不可能建立的。在北京、上海或者以产业配套齐全、工业园区建设完善的苏州,推行区域层次的循环经济恐怕都是中长期规划才敢考虑的,何况贵阳!

  所以,尽管有关政府官员说起话来心比天高,但干起活来还是要脚踏实地。在小循环层次上,我国已有经验,更需要做的是推广。就我国需要特殊政策促进的循环经济来看,目前真正可以也需要推动的是工业园区层次的。毕竟,不同利益主体、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要将其物流按循环经济要求组织起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已是一种“强人所难”。目前,我国只有江苏、浙江、广东等工业园区发达的地区有了一些初步、局部的尝试。例如,在发达地区广东,目前采取的也只是"工业入园、产业入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模式。广东小企业众多,实现自身循环代价昂贵,但集中起来治理废物,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废物量大了才有了将其商品化的经济可行性。至于浙江,机制更加完善:有些工业园区内部实现了排污权交易,尽管很多小企业搬迁、转产频繁,但其排污权可以交易,这就使小企业集资构建成本高、回收时间长的废弃物商品化处理生产环节有了可能性。这样,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厂,就工业园区整体而言循环型生产环节得以延续。但广东、浙江模式仍然有其特殊性。因为就工业园区而言,除了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的诸多城市,即便省会,工业园区的集中统筹规划也做得不好。其中原因一是由于招商引资的困难,工业园区难以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企业,更不用说同行业的企业了,因此将多个污染同质的中小企业集中进行污染治理和将废弃物商品化的条件欠缺;二是工业园区的规划管理做得不好,企业集中度不高,呈分散分布状态,致使废弃物和污染物集中的成本太高;三是缺少其它制度的配合,例如建立有效的融资和产权交易体系等。这些原因,使我国全面推进中层次的循环都只能成为一种“说法”,可能还是要东部带头发展10年,才能使循环经济这个圈画进内地。事实上,对发达国家而言,中层次循环都并非深入方方面面。例如,在循环经济的“大寨”——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的层次中,也有着严格的约束条件,这是一种能源中心模式,电厂是整个循环的中枢。其反映的条件是在工业园区的层次中,必须有循环中心,而且应满足以下要求:规模大,经济实力强、效益稳定并且是一切行业都要涉及的枢纽。

  总之,像鲁北化工那样在大企业进行的小循环相对来说还容易,因为有潜在耦合关系的物流量足够大且没有交易成本,单个企业的经济诉求可能就导向循环经济模式。而在诸多中小企业之间进行的中循环,涉及不同利益主体、不同行业以及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等,变量显著增多,难度自然大得多。至于城市及以上级别的大循环,也许目前作为科研题目而非规划项目更合适,因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可能连区域循环所需的物流量都达不到商业利用最小规模(例如我国的一个特点是——废钢量很少。这是因为大量的钢材成为建材,数十年内内不可能脱离初次使用环节,因此根本谈不上循环)。这种情况下,中国更现实的循环经济模式可能复杂多样,有的规模太小看上去不经济,有的物流统筹难度实际不可行,还有的好像是断链的,在中国国情下反而可能有用。最典型的例子是垃圾回收。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投资几千万元在许多小区推广了分类垃圾箱,要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种投资是无效的:因为只有建立了与之配套的垃圾分类转运体系和分类处理体系才可能有用。而北京只是在消费者收集环节用了分类方法,一到转运又混合了,遑论分类处理。但事实表明,这种方法大大减少了垃圾量,原因是:有大量“捡破烂”的活跃在各个小区,垃圾一分类,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捡净率,但凡有一点变现价值的东西,都被清空,避免以往不易捡净或者垃圾混装导致“资源破坏”(例如废纸和剩菜、烂西瓜混在一起)。先勿论这种投资有利于提前培养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就目前这种格局,已经极大地提高了“减量化”水平,属于虽然断了链但实用的循环经济。

  只要想到中国是刚刚进入重化工业时代、仍然面临油电煤运瓶颈、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发展中国家,就知道循环经济如果不解决真假、死活、大小这三重问题,只能是纸上谈兵。怎么样绕开这“三座大山”,照搬国外经验必然是刻舟求剑,还是只能慢慢摸索中国特色之路。


作者: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