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认识论
崔伟奇 程倩春 孙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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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儒家思想中,认识论是其“内圣之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儒家认为道德践履离不开认知活动,而认知活动又必须落实到道德践履上来,因此儒家一贯地主张“尊德性而道问学”,即追求知识与道德的统一,从而造就一个理想的人格。
1.“自然之天”与“道德之天”:认识的对象与可能性
儒家经典《周易》说:“一阴一阳谓之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系辞》)又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说卦》)儒家有关认识对象及其可能性的观点,在这两段话里表达得很清楚。
儒家认为,天地人三才,莫不有阴阳,莫不受道的支配,这就是所谓“性命之理”。但就天道而言,鼓万物而生,无心以恤物,这是客观外在的宇宙秩序的本然,但是,本然蕴涵着应然,即它与人道之仁义礼智相通,所以统天地人而言的“性命之理”既有自然的意义,也有道德的意义。换句话说,儒家的认识对象包含着两个层面,一是“自然之天”,一是“道德之天”。就“性命之理”属于“自然之天”来说,它是“理”,是外在于人的一种客观性原则;就“性命之理”属于“道德之天”来说,它是“性”,是内在于人的一种主观性原则。天人之间的沟通,关键在一个“继”字。“继”是继承、继续的意思,继之则善,不继则不善——如果人不能继承天道之“自然”和“道德”的双重性格,就没有本源意义上的善。
因此,所谓“继善成性”其实也就是一个主客契合的过程,它包括“穷理”和“尽性”两个方面。“穷理”是穷得物理,也就是认识“自然之天”,其结果就是成为“智者”(通“知者”);“尽性”则是尽得人性,也就是认识“道德之天”,其结果就是成为“仁者”。由于“自然之天”和“道德之天”本来是一个“天”,物理和人性也都统一于“性命之理”,所以,一个人只有把“穷理”和“尽性”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既穷得物理,又尽得人性,才能完整地把握天道,做到内与外合,主与客合,仁与智合,从而复归于本源。
这样一种状态,可以说是儒家对于人类认识可能性的一种理想。但事实往往是,有的人偏于“穷理”,着重在“知”上追求本然之真,有的人偏于“尽性”,着重在“仁”上追求应然之善,这就难免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现象。但无论如何,“一阴一阳”之大道乃是一个既仁且智的全体,这是儒家在认识论问题上始终坚持的一个前提。
2.“自诚明”与“自明诚”:认识的方法与途径
尽管大道只有一个,但因为“穷理”侧重于认识“自然之天”,“尽性”侧重于认识“道德之天”,所以两者在认识方法和认识途径上也就有所不同。按照《中庸》的说法,这就是“自诚明”与“自明诚”的区别。
《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里,所谓“诚”是指由尽性之学所得到的道德,所谓“明”是指由穷理之学所得到的知识。“自诚明”是说,首先从道德入手可以进一步通向知识;“自明诚”是说,首先从知识入手可以进一步通向道德。就最后的结果来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此二者可以殊途而同归。
但理论上说起来是这样,执行起来却未必行得通。我们知道,道德的本质在于主观的应然之善,知识的本质在于客观的本然之真,因而求仁和求知的方法和途径当然是不同的。《论语• 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孔子用爱人来界定仁,是强调仁是发自内心的一种道德情感,应该按照由内而外、由主而客的途径来取得。所以他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但求知的途径却与此截然不同,因此孔子主张反其道而行之。《论语•子罕》记载:“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这是认为,求知不能从主观的意欲出发,不能从自我的成见出发,而应该尊重客观事实,多闻多见,择善而从,务求使自己的主观符合于客观。显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致思方式,怎么能够统一起来呢?
但儒家的理想毕竟是“穷理”和“尽性”的统一,因此,求仁与求知又必须统一不可。这样,儒家历史上就出现了明显对立的两个派别:一派主张“自诚明”,即把求仁的途径放在首位,主张以主观的内省体验为依据来扩充道德,然后再达到知识;一派主张“自明诚”,即把求知的途径放在首位,主张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来即物而穷理,然后再通向道德。前一派的学者有孟子、周敦颐、王阳明等,后一派的学者有荀子、邵雍、朱熹等。这两派都曾以激烈的言辞相互攻讦,再加上后来受到争夺道统正传的意识形态干扰,从而增加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
3.“德性之知”与“实践理性”:知识的性质与限度
虽然主张“穷理”和“尽性”、求仁和求知的统一,但在基本倾向上,儒家思想却是以“尽性”和求仁为主,“穷理”和求知不过是前者的手段而已。即便是主张“自明诚”的一派,这一倾向也是比较明显的。举例来说,以宣扬“格物致知”而闻名的朱熹就说过:“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朱子语类》卷十三)即他所“格”之“理”虽然有自然科学的成分,但主要地还是依托于血缘基础之上的“三纲五常”之属。不过,就是因为朱熹的哲学体系中包含着少量的自然科学的成分,当代新儒家的著名代表牟宗三还曾批评朱熹是“别子为宗”,而只认孟子、王阳明等主张“自诚明”的一派才是儒学正宗。
这反映在知识的性质问题上,就是过分重视伦理知识而有意无意地忽视科学知识。北宋的张载将人的知识分为两种:一种是“德性之知”,一种是“见闻之知”。张载认为,前者源于人的“天地之性”,后者源于人的“气质之性”;只有前者才能超越自我的局限,大其心以体天下之物,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价值,而后者则为外物所累,止于闻见之狭,不足以合天心以尽性。这样一来,张载实际上就明确地将“见闻之知”(即经验性的科学知识)放在了知识的次要位置,而将“德性之知”(即道德性的伦理知识)神圣化为一种本质直观,提升到了本源性知识的位置。当然,张载的理想也是“仁知会合”,但其倾向显然是过分强调“尊德性”而有意无意地忽视“道问学”的——这便是儒家对于知识的一致态度。
换句话说,和西方哲学不同,儒家哲学在知识问题上的主要倾向是实践理性的而不是理论理性的。这里所谓理论理性,指的是人们以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去追求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而所谓实践理性则不然,它强调的是知识的践履性或实用性,这种知识是不具备普遍必然性的特点的。孔子把这种知识叫做“中庸”。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 “庸”就是平常的意思,在人伦日常之中得其中道,即为中庸。因此,这种知识乃是衡量人们的各种行为的一般性标准,也就是指导人们行为实践的价值理性知识,其外在表现则是一种执两用中的知识。因为实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时刻处于变动不居之中,所以此时所是,过时可能即非,因而要想达到中庸这种境界实际上也有相当的难度。
但无论如何,儒家的人格理想是“仁知会合”,是道德知识与科学知识的有机结合,是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应然之善与本然之真的完美统一。不管是偏于“自明诚”,还是偏于“自诚明”,那只是采取的路径不同,这个总的人格理想却是一致的和不变的。在科技昌明而道德沦丧的今天,重提儒家的这个理想也许不无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