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诞生首部野生动物禁食法规!!! 2003-08-29 08:00:24 第1页
人民网深圳8月28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昨天下午在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标志着我国首部禁止食用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在深圳诞生。 《规定》中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的产品,即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都在规定禁食的范围之内。
同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某些驯养的、经过三代繁殖、具有成熟的驯养技术、达到一定规模,且经过国家或者广东省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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