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环保诉讼难有望得缓解
胡建成 (2003-07-04 10:55:58)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的关注不断升温,环保纷争不断增多。与此同时法院受理的有关环境方面的案件越来越多,环保诉讼走近了百姓。有关专家预言,环保诉讼将会成为21世纪的十大法律问题之一。
环保诉讼是指公民或社会组织因受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产生的污染侵害,以自身的环境权受到侵害为由而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主要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大类。上世纪末,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又专门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和环境保护监管渎职罪两项罪名,使环保诉讼走进了刑事诉讼领域。依照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这种权力包括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公民或社会组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公民享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以前,环保纠纷很少通过法院来解决,原因之一是环境污染达到侵害程度的标准不好把握。目前,与生态保护相关的标准日趋完善,环境标志产品和环境管理体系也有了相应标准。已制定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配套修改制定了430项国家环境标准,其中包括: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处置标准等53项污染控制标准,4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7个样品标准等,这些标准为环保走上法制之路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尽管当前老百姓打环境官司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举证难、起诉难及法院认定侵权责任难。但这些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全国律师汇聚西安,就环保诉讼中受害者败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进程的加快,环保诉讼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环保诉讼中的难题也会进一步得到缓解。
(作者为河南省淅川县法院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