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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悲剧与英雄成长--评“野牦牛队”的“过失”



作者:佚名    转贴自:中国青年报


英雄悲剧与英雄成长--评“野牦牛队”的“过失”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22日04:42 中国青年报

  近来围绕“野牦牛队”撤并的事,媒体、网上吵成一片。在对这支英雄队伍的消失怀着深深遗憾和赞叹的声音中,也冒出一些辱骂和非议之词———有些人忽然发现这支浴血拯救藏羚羊,曾被世界关注,拿过公众援助、国际援助和重奖的英雄队伍,竟然有过倒卖藏羚羊皮以充饥、允许捕捞卤虫(毁坏盐湖资源)以维持工作运行的行为!

  突然,英雄改称狗屎、豺狼。且不说这些即便是因不了解真实情况就激愤、就辱骂侮辱他人毫无道理,就说“英雄”究竟该怎样定义,英雄能不能允许有“毛病”有“过失”?

  很多年来,中国形成了英雄必是人中之神,必是“伟大”、“高尚”到常人凡人不可企及的观念。假若他(她)曾是普通百姓,那么当他(她)被“封为”英雄之时,便要变成完美、理想化、无瑕无疵的人。于是不断有假劳模、假十佳、假典型被端到公众面前,继而被揭露;在“四人帮”年代,更是“高大全”一统传媒天下,“英雄”、“楷模”多被描绘得神圣吓人,极少可亲可近之感。而一些于人民有功又真想奉献于民众的人甚至恳求:若真要支持我,就不要宣传我吧!一些被写到报上、被拍进片子里的模范人物,竟然惊讶:“那就是我吗?”显然,更多时候,真实被掩盖了。

  其实,每一个生活在现实中的人都有自己的成长过程,英雄也不例外。他们并非神话世界的神仙,他们也曾面对困境,面对利益的选择,也会做错事傻事。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做很多事情特别是环境保护事业,要付出比其他国家更艰辛的努力。就说保护青藏高原可可西里无人区被疯狂猎杀的藏羚羊吧,更是艰苦卓绝。

  5年前,一个藏族英雄的名字被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伟群一篇《血染的风采》传播给了全中国的人民,他就是索南达杰。他是“野牦牛队”第一任队长。

  在与18个盗猎分子的殊死战斗中,索南达杰壮烈牺牲。人们从报道中看到了英雄的伟大、圣洁,却不了解他们在尚不为世人所知的艰苦奋战时期,曾经为维持运转,为购买进山巡逻的汽油、干粮,不得已卖一些缴获来的藏羚羊皮。后来,在“自然之友”、“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绿色江河”、“地球之友”组织等向“野牦牛队”伸出援助之手前,他们就已经完全放弃了这种错误的做法,再也没有“利用”过这些珍贵的资源。

  世界上对于从盗猎者手中缴获的象牙、虎皮、虎骨、犀牛角等,惯例是彻底销毁,而不是“利用”其宝贵价值换取救援更多濒危动物生命的物资和金钱。对此,至今仍有争议。之所以销毁,是为了不让任何一点“濒危资源”进入流通领域,因其一旦有上市的可能,就会给盗猎者留下可钻的空隙。在可可西里,“自然之友”会长梁从诫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中国代表葛芮亲手点燃了390多张缴获的藏羚羊皮,当众销毁。

  如果不能够目睹“野牦牛队”在海拔4000米左右的冰天雪地里,一手握方向盘,一手用小刀切下冰冻的生牛肉充饥;因无法烧开水而啃着干硬的方便面;从车辙沟里舀出泥水解渴;一连数十天睡在大雪封堵的帐篷里;用简陋的装备和枪支追捕驾驶高档越野车、荷枪实弹的盗猎分子,与之浴血奋战……这些真实而悲壮的情景,根本难以想象一句“保护藏羚羊”、一个“英雄队伍”的称号是什么样的分量!

  这些文化不高,有些甚至曾经是盗猎者(被转化过来)的年轻的志愿者,就靠每个月200多元的(象征性的)津贴,抛下一家老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拼杀辛劳,5年来,成功地阻止了对濒临灭绝的藏羚羊的屠杀,而付出鲜血甚至生命,能说他们不是英雄吗?

  关于“西部工委”批准一些人进湖区捞卤虫的行为,只是个别队员的行为。是当时县里考虑到当地的开发而作出的决定。

  问题是,在荒野高寒地区保护环境与生态,保护濒临灭绝的藏羚羊,同时面对官僚习气、种种旧体制弊端严重制约的情况,还能数年如一日,爬冰卧雪,吃尽城里人想象不到的艰苦,始终不悔的,中国有几个?世界有多少呢?他们当中或许有人曾经酗酒、打架,曾经在不懂“规矩”的情况下卖过皮子,可因此就不是英雄而该被称作“狗屎”、“豺狼”了吗?

  两年前,梁从诫先生与一批热血大学生有过一次对话。大学生们对有人指责“野牦牛队”、而这支队伍又真的有毛病的事实接受不了,他们心中的英雄应该是完美高大,不容指责的。但梁先生告诉年轻人:他们不能够出污泥而不染,他们在成长之中,他们是有缺点的队伍,他们的事业也可能是一个悲剧,不要把这支队伍理想化。从那以后,大学生们给予“野牦牛队”更多的是实际的援助和交流,一批批学生奔赴可可西里和长江源头。是真实感受教会了他们,怎样评价英雄,怎样理解英雄。(张可佳)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