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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76%国债环保项目不合格       
全国76%国债环保项目不合格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不详 | 点击数:1010 | 更新时间:2003-09-23 | 文章录入:华灵子 ]
全国76%国债环保项目不合格
本报记者 吴雨珊 成都报道

  国债使用效益低下的原因,固然有监督不严、决策盲目等因素,但投融资体制的不合理,使得借款人和使用人是不同主体,自然也增加代理成本。

  8月下旬,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7人小组用了21天时间,马不停蹄地实地调  查了四川1998年动用首批国债资金建立起来的11家垃圾处理厂,临走时还带走了省计委提供的一大摞相关文件。

  发改委稽查组的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这批国债环保项目存在很多问题。”相关调查表明,这批动用首笔1.43亿国债资金建立起来的11家垃圾处理厂,有8家无法正常运行,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幅缩水。

  事实上,四川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据国家审计署200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经过对全国9个省的37个国债环保项目的审计,这些项目总投资额5..41亿元,使用国债资金19.95亿元,但其中只有9个按计划完工并且达到了要求,仅占全部项目数量的24%。

  有四川省环保局人士向记者分析,发改委此次可能把四川作为一个解决全国国债环保项目问题的切口。

  “先天不足”的国债项目

  发改委稽查组在检查了11家垃圾处理厂后,发现能够正常运行、发挥效益的有成都、德阳、攀枝花等3家;能发挥部分效益的有九寨沟、内江、都江堰和江油4家;问题严重的4家分别是什邡、茂县、松潘和小金。有关人士解释,问题严重的含义是“基本上没有运作,没有发挥效益”。

  山清水秀的阿坝州是1998年国债环保项目的重点倾斜地区,这里有四个县建有垃圾处理厂:九寨沟、茂县、松潘和小金。阿坝州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九寨垃圾处理厂现在差不多只能按设计标准的7成运转,小金和茂县只用到了5成,松潘最差,除了炉子还能烧,其他的设备基本上没怎么动。”

  而在1998年,兴建九寨、松潘两个垃圾处理厂所使用的国债资金分别是728万和618万,茂县约为700多万。除此以外,各县财政每年还要拿出34万到50万不等的钱用于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

  事实上,不少地方由于县财政困难,根本拿不出足够的配套资金维持垃圾处理厂的生产。问题当然远不只此。经过21天的行程,发改委稽查组找到了其它导致项目效益低下的原因。

  稽查组坦陈,首先这批项目存在宏观决策失误,在没有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的情况下,政府的会议记录便决定了一个垃圾处理厂的投资框架,这就使得项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稽查组还发现,由于当初设计缺乏科学性,好几个厂址距离河流很近,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还有部分厂建设规模偏大,设计日处理量远远超出了其所需规模,根本无法全力开工,浪费不小。

  消失了的绿色环保公司

  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业主不约而同地报怨,设备的质量太差。

  “设备容易出故障,用一段时间就要修,最恼火的是机器采用的是非标准设计,也就是每一个零件都是非标件,在市场上买不到,坏掉一个零件都要千里迢迢去成都或内江!”一谈到设备问题,茂县环保局一位姓唐的负责人火气很大。

  更令人称奇的是,茂县垃圾处理厂的厂房与设备的尺寸严重不配套。这位负责人给记者描述道:“厂房和设备的尺寸不合,有的设备放不进设计的地方去,有的放进去都顶到天花板了。”而这些设备和厂房的设计都是由绿色环保公司一家提供的。

  绿色环保公司全称是四川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面简称绿色公司)。在省环保局,这是一个被忌讳的名词——因为绿色公司,省环保局局长郭兴邦被撤职,并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绿色公司1998年才注册成立,之前没有任何运作环保项目的背景和资质,为了让其畅通无阻地取得承包资格,省环保局没有公开招标,甚至在其尚未注册之时,就已向其发放了部分环保治理资质证书,注册过程中又发放了其他证书,使其摇身一变成了甲级环保治理企业。

  凭着这些资格证书,绿色公司不费吹灰之力就对项目进行了“总承包”,即除了土建由当地负责以外,一切都由绿色公司一手操办。据传,郭兴邦的儿子在绿色公司就任高职。

  郭的问题被揭发后,省计委、省环保局相继通知蒙受其害的垃圾处理厂,可向绿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02年,绿色公司被省环保局勒令退出市场,取消其经营资格。

  谁来保障国债资金的效益

  从1998年垃圾处理厂立项到建设施工、后期运作,省计委、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曾多次到各地垃圾处理厂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今年4月,省计委和省环保局又再次联合对阿坝州四个垃圾处理厂进行检查,提出三条整改意见。一是追究设计、监理、设备提供者的责任;二是增加收费,;三是明确管理机制,实行真正的企业化运作。

  但省环保局一人士告诉记者,原来设想的企业化运作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但根本达不到要求,因为厂里只有支出,没有收入。现在所谓的企业化运作充其量只是企业化管理,按劳动强度给工人发放工资。

  针对如何保证下阶段国债资金不再流失的问题,有省计委稽查办人士提出自己的观点:“不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纪律监督,还应包括社会监督,比如公开预算可行性报告,工程可行性报告等。工程的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程序公开了,就会相应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和人为的因素。”

  而复旦经济学教授华民则认为,国债使用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债环保项目的投融资体制不合理。“借款人和使用人是不同主体,自然就会增加代理成本。换句话说,钱是中央的,地方政府肯定抢着报项目,先把钱拿到再说,至于用得怎么样,那不是他首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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