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李自成失败,是因为到北京之后,刘宗敏夺了陈圆圆,恼了吴三桂,投降了清朝,造成李自成的失败。这个说法对不对呢?我是不同意这个说法的。一方面从事实上不同意。大顺朝经过了十六七年的斗争,占领了河南、陕西,明朝的陕西包括现在的宁夏、甘肃,也包括青海的一半。往东去,他的人马到了山东;往南,到了湖南边界的常德附近。这么大一个局面,会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且这女人是个妓女)就失败了,这是不是历史唯物主义?你们想想。这丢掉了阶级分析,丢掉了当时具体的军事、政治、经济情况,而把原因放在一个妓女身上,理论上讲不通。从事实上说,陈圆圆被吴三桂买去,已经到了宁远,宁远现在称兴城,在锦州南边。当李自成进北京时候,陈圆圆已经不在北京,在宁远。但是吴三桂的父母和家里的人(大概有三十几人)还在北京。难道吴三桂不为父母生命着想,不为全家生命着想?难道吴三桂不为千秋名节着想?当了投敌汉奸,仅仅为着一个妓女,这种事情我们今天会不会做呢?尽管我们今天与历史不同,但是,我们了解今天的人情,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的问题。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文化大革命”后,林彪摔死以后,我对“文化大革命”的许多斗争,看得更深了一步。回过头来看历史问题,也就更清楚了。今天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何况古时讲对父母之孝,比今天高得多。今天我们把满族看成兄弟民族,但是明朝时不是这么看,以汉族为代表的明政权,和以满族为代表的清政权,这有一个民族对立啊!那个时候不讲兄弟民族,是势不两立的民族。难道吴三桂以一个汉族人,为一个妓女被刘宗敏霸去了,竟然不顾其父母,不顾其三十口亲人被杀害,也不管千秋名节,落一个汉奸之名,你们想他肯不肯,到底肯不肯?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在封建时代,你要把他的妻子夺走,这认为是奇耻大辱。你要把他的姨太太、妾夺走了,这不算个事情,甚至可以送人。你看中了,看中了可以送给你,所以有“爱妾可以换马”的说法。看中了一匹马,骏马,非常好,没有钱买,好,把姨太太换一换。如果吴三桂要是真的知道刘宗敏把他的陈圆圆夺去,这个阔公子出身、二十几岁就当了总兵官、挥金如土的人,他就会想,算了,把陈圆圆给他刘宗敏。反过来说,真要是吴三桂为此叛变,那好,刘宗敏和李自成就抬举他,以重礼把陈圆圆给他送回去,这个问题好办。为什么产生这个战争,原因很多也很深。政治原因、阶级原因、军事原因……科学的历史家,应该从这些原因来探讨事物的本质,只有唯心主义者,才会放过了这个历史的本质,把这么大一个生死斗争归结到一个姨太太身上,这个道理站不住,何况陈圆圆此时不在北京。
又有人说,是因为进北京之后,这个刘宗敏抓了许多做官的人(据史料说是几百人),要钱,拷打要钱,追赃。这是不是一个失策?在策略方面有错误,是一个失策。但是不是刘宗敏的责任?刘宗敏究竟担负多大责任?大顺朝是刚刚建立的新的朝代,皇帝是开国皇帝,不是已经坐了几十年、几百年的一个末代皇帝。开国皇帝必然把军权、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不然不能成为开国皇帝。李自成也不是一个昏庸之辈。刘宗敏敢这么胆大包天,抓那么多人要钱,道理在什么地方?我提出了问题,暂不解释。所以把这个罪状归结到刘宗敏,是忽略了当时大顺朝的政权构成,和大顺皇帝李自成的为人,忽略了这个基本问题。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