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通过公司并购实现退出。并购方式主要分为收购、回购和二期并购三种。通过并购方式实现退出,主要发生于股票市场长期低迷的时期。
最后,通过公司上市实现退出。这是成功的环保创业资本最常采用的退出方式。二板市场主要是针对创业企业上市而设立的,不仅为环保企业提供了畅通的融资渠道,而且为环保创业资本创造了便利的退出机制。纳斯达克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除此之外,还应借鉴美国建立《超级基金法(Superfund law)》的成功经验,我国中央或地方政府还必须要建立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基金来源可以是财政资金、排污费、国际援助资金或赠款等,以基金形式引入国外资本。并适当给予环保基金投资产业予以税收优惠政策。
三、关于环保产业融资制度创新的思考
由风险投资融资制度及其退出机制构成的环保创业资本制度是环保企业发展的主要制度安排。对于我国而言,不仅面临着迅速提升环保产业的信息技术水平问题,而且面临着积极进行环保产业融资制度创新的问题。从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现面临的制度约束看,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完善有关法律体系和企业治理结构,尽快推出二板市场等方面。
法律环境与风险资本供给制度创新。8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进行了风险投资的尝试,但是进展缓慢,绩效低下。原因不仅在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主要是以政府控制为主导,缺乏民间资本的充分参与,而且在于存在法律缺失现象,影响了风险资本的供给。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