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生态旅游产品一定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旅游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要尽最大可能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及和谐的组合如新鲜的空气、纯净的水源、辽阔的空间以及未被破坏的环境…生态旅游区内不宜建人工景点,人造景观不仅不能体现生态旅游的主题,反而是对生态的破坏。
修建必要的道路、桥梁、观景平台、公共厕所、提供一定餐食的游人休息处等,修建设施的建筑材料、建筑风格、家具、装修等都应有地方特色,反映地方传统文化。附录30说明了生态旅游学会关于生态旅游开发的指导方针。尽可能使用低污染的能源,采用绿色环保技术。要改善景区的可进入性,即大交通,但景区内的道路,即小交通,不宜改得太多,羊肠小道只要安全,曲曲弯弯更有趣味;石子小路,石板台阶,反倒更自然。应尽量不使用机动交通工具,优先选用步行、乘小船或骑自行车旅游,进入湿地应尽量使用非机动船。小交通过于便利,会缩短客人的停留时间,也影响产品的吸引力。
建议黑龙江以伊春的森林资源为依托,按照国际水准开发成真正意义的生态旅游保护区。用经济手段控制客流量,真正建成高质量的生态旅游保护区,并面向国际市场开展一体化的市场营销,最终成为黑龙江生态旅游的顶尖精品。
生态旅游的主要模式是“小规模,高价值”,但在容量大的地方,也不是不可以吸纳人流较多的大众观光旅游团队。黑龙江现实市场的主体是大众观光市场,两极化开拓市场需要过程,而且不可能以一极取代另一极。在已有观光旅游市场基础又具备生态特点的景区,生态旅游产品也要顾及到大众观光市场。黑龙江有大量保存良好的自然环境,森林、湿地、湖泊都可以成为大众生态观光旅游的吸引力,但要防治简单地将山水观光冠之以生态旅游,那只能使生态旅游变味,贬值,最终丧失信誉。
建议在目前已经有一定基础和客流的景区(譬如五大连池景区),按照生态旅游的基本要求进行产品的完善与升级,如,拆除景区内的不协调建筑、有碍环保建筑,树立一些普及生态知识和增强游客环保意识的标牌,景区内通行机动车改用环保型车辆,在主要景点建立观景台,减少游客直接踩踏火山岩石…一方面,在环境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多接待一些游客,多增加一些收益;另一方面,使大众旅游愈来愈多地呈现出生态旅游的特色,推动黑龙江旅游从总体上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黑龙江的生态旅游资源多数集中在偏远的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开发生态旅游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要研究如何进行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在帮助当地人民摆脱贫困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要教育所有从事生态旅游的人员,包括保护区的地方政府、当地居民、经营者,树立环保3R理念:限制(reduce)、再使用( reuse)、再循环( recycle)。要有意识地减少旅游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成本。生态旅游需要高质量的导游。导游要有生态旅游的意识和知识,要能够向游客描述和解释当地的自然与文化。
生态旅游的开发,需要一个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地方居民以及所有相关人员,都应该参与旅游管理、营销和宣传,并为目的地产品的多样化而奋斗。企业不应该开展大规模的生态旅游开发,地方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团体,应该通过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而从中获益。同时,应该强调可持续性开发就能给当地和子孙后代带来利益。
在生态旅游保护和开方面,有必要开展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宾馆、饭店和问询中心的建设,应该遵循一定的法规,主要是把建筑物对自然和文化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
在全省范围内,有必要制定生态旅游方面的规定和监督系统。自然保护区和开发区应该定期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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