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到现在还没有形成《屠宰法》。全国性的屠宰管理办法只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但主要是关于生猪屠宰管理以及保证生猪产品质量的规定,只有第十条提到屠宰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或可与动物死亡时候的痛苦程度有关,但这“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具体是什么却没有进一步规定。
近几年,有人大代表呼吁出台《屠宰法》,但针对的是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出售、注水肉上市等市场管理问题;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畜禽屠宰法与国际接轨》的提案,原因是为了避免动物福利贸易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造成影响,也并非出于减轻动物死亡时候的痛苦。
有人或许认为,减轻动物痛苦的呼吁只是无聊的多愁善感,那么他实在应该参观一下我们的动物集市,他会怵目惊心—而我们能看到的动物痛苦,也许仍只是真实的冰山一角。
一个文明的国度,不应当是动物的地狱。
与动物和谐共生
—访亚洲动物基金行政总监谢罗便臣
《南风窗》:请介绍一下国际上动物保护的情况,譬如动物养殖、管理、经营、贸易(包括出口)的国际惯例。
谢罗便臣:所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有关动物养殖、经营、屠宰、运输、展览(例如在动物园或马戏团)的法律和规章,以确保这些动物能被以人道的方式对待。
早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大多数发达国家就特别立法禁止任何可导致动物个体“疼痛和受累”的残忍行为,不管这些动物是家畜、宠物还是野生动物。如今,法规的覆盖范围正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感知的延伸而扩大。
中国看起来还没有完备的相关立法。一些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猎濒危野生动物,例如熊猫,但并不保护动物的生存空间或禁止残忍行为。
使动物福利制度变得复杂的一个问题是腐败。即使法规禁止市场上出售或食用野生动物,但总有人会通过贿赂官员而获得许可。
《南风窗》:可否大致谈谈目前动物的遭遇,比如野味市场给您的印象?
谢罗便臣:去年一种新型病毒蔓延到全世界30个国家,造成超过8000人感染,超过800人死亡,今天谁都知道它就是SARS。SARS跟三种野生动物有关,其中一种果子狸便是在中国恶名远播的生猛动物集市上发现的。我们跟踪调查此类市场已有18年,希望当局能关闭它们。
如果说SARS期间有什么好消息的话,那就是中国政府在看到食用野味与病毒之间的因果链条之后,果断下令禁止所有的野生动物运输、买卖及食用,为此不惜将全国数以十万计的野生动物没收。
对此,动物保护组织纷纷集会表示支持。5月,大陆有45个团体签署联合声明,要求禁止食用野味;紧接着,香港7个团体,包括我们亚洲动物基金在内,在律师David Chu博士的领导下,发起了一个更大胆的倡言:要求不仅禁止买卖和食用野味,而且把这种保护扩大到猫和狗身上。
我们尽了自己的力量,协调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公众教育项目,以突出食用野味的危害。我们还参与发起建立一个补偿认可项目,以解决野味市场被关闭的善后问题。
中央政府听进去了吗?毫不奇怪,这些天到处都是那些商家、酒店及其他从野味生意中牟利者的抗议声—广州的一个野味市场,一年的暴利可达100万美元。
《南风窗》:为什么会有人对野味趋之若鹜,保护动物有何伦理价值?
谢罗便臣:饱满的荷包以及显摆的风气,加快了将野生动物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的速度。人们追杀最稀奇的物种,不仅降低了这些物种的数量,而且导致了人类自觉和伦理的滑坡。海洋和森林已经在减少,人类仍在食用这些有限的物种,将来我们的孩子将再也无法享受到观察野生动物世界的乐趣。
《南风窗》:在发展中国家,有发展经济、解决贫困等等关于人的问题尚未解决,保护动物也许需要人舍弃部分利益,如何看待动物保护与人的生存问题?
谢罗便臣:许多国家都有项目使得人类与动物和谐共生。昔日的狩猎者如今被聘作森林的防护员,过去的捕海豹者现在被聘作冰上导游。有例为证,福利团体曾资助西藏农民采取有效的防卫手段,在保护其牲畜免遭雪豹等危险肉食动物掠食的同时,也让肉食动物远离了农民设置的陷阱和枪口。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