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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仁的四个层面看普遍伦理的可能性       
从仁的四个层面看普遍伦理的可能性
[ 作者:蒙培元 | 转贴自:http://www.confucius2000.com/ | 点击数:3971 | 更新时间:2004-06-03 | 文章录入:华灵子 ]

儒家与亚里斯多德之间的区别,看起来确实是很难“公度”的。

但并不是毫无共同之处。他们都承认并重视人有德性或美德,而且意识到,道德是德性的重要方面或组成部分,只是对道德的来源及其与心灵的关系有不同的回答,而在德性的具体条目上,有很多看法是共同的或相近的。在德性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亚里斯多德一方面认为,德性不是由于自然而产生的;但另一方面,却并不完全否定自然的作用和意义。他说:“我们的美德既不是由于自然,也不是由于反自然而产生的;毋宁说,我们是由于自然而适于接纳美德,又由于习惯而达于完善。”“关于所有自然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总是先获得其潜能然后显露其活动的;但是在美德方面,我们由于首先运用它们才获得它们,正如在技艺方面的情形一样。”(《古希腊罗马哲学》)这样看来,他并不完全否定自然给予人的东西,包括德性,只是人所获得的,首先是它的“潜能”,而这种潜能只有先运用才能获得或显露。这同儒家所说是很接近的。儒家之所以重视学习、教育和经验、习惯等等,就在于自然虽给予人以德性,但只是潜在的,必须经过后天努力和修养实践才能实现出来,无论是孔子的“修德”之学,还是孟子的“践形”之学,都说明了这一点。儒家所谓“天生德于予”、“天之所与我者”、“天命之谓性”等等,实际上都是指“潜能”而言,其实现则取决于后天的实践,所谓“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是也。”

德性不是理论知识,而是实践与行为的问题,这一点也是相同的。儒家从来没有将德性作为理论知识去研究去追求,而是作为立身行事之本,作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去对待。孔子所谓“为己”之学,就是如何实现仁德的实践之学。亚里斯多德也是如此,他说:“既然当前的研究不是像其他的研究一样以理论的知识为目的(因为我们的研究不是去认识什么是美德,而是为了使自己变好,要不然,我们的研究就毫无用处了),因此,我们应该来考察行为的性质,即我们应该有怎样的行动;因为这些行为也规定那被产生出来的性格状况。”(《古希腊罗马哲学》)作为西方哲学之源的古希腊哲学确实是重视人的德性和善行的,像亚里斯多德这样博学的哲学家更是如此。他将德性与智性、实践与知识作了明确的区分,并且将“使自己变好”作为人生的重要目的。这说明,他和儒家孔子一样,都是重视德性实践的。作为两种传统,不仅能够比较,而且能够成为当代伦理的共同基础。

孔子的仁学的意义,还在于将人视为目的而不是工具,在于尊重别人的人格与尊严。孔子认为,人是有尊严的,人的尊严是不能侵犯的,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把别人看成和自己一样的人去对待。这完全出于对别人的同情与尊重,而不是将别人作为工具去对待,在这里,方法和目的是完全合一的,方法是实现目的的,忠和恕是实现仁的,不是在仁之外,另有一个目的,也不是在忠恕之外,另有一个方法。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意义就显得更加重要。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是激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将人视为更加而不是目的,如果相互视为工具,那就毫无人的尊严可言了。反过来说,忠恕之道将人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以此代替人的生存之道。如果能将忠恕之道经过现代诠释,很好地运用到市场经济下的人类社会,实现“超时空”的结合,那么,人类就会在“仁道”及人道的原则下进行公平竞争,避免非人道、反人道的种种作法。(孔子时代的子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是巨商,但奉行孔子学说,虽“富累千金”而能造福于社会,得到人民的爱戴。)

仁学包涵了道德上的人格平等,它承认人是目的,且承认人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人人都有道德和人格上的尊严。就此而论,它与当代的人权思想并不发生冲突,并且有利于丰富和发展人权学说。当今的社会,是专业化、信息化的社会,但是无论从事什么专业,掌握多少信息,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并且更加需要保持人的人格尊严,更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同情、相互理解,这样才能建立普遍的正义原则。罗尔斯的《正义论》,虽然从“契约论”出发,但是也有道德上的依据,这就是康德的责任伦理。孔子的儒家伦理是一种德性伦理,而不是责任伦理,但也有相通之处,德性的实现就是责任,就是义务,而且以“人是目的”(康德语)为前提。

问题在于,我们如何从这些不同的思想传统中找到对当代人类而言是具有共同意义的价值资源,而不仅仅是找出几句现成的结论,也不是以语言或宗教为界限而拒绝对话的可能,不管不同哲学家或宗教对伦理的来源与人性有何不同看法,但是落在伦理的层面上都有可以互相容纳、互相补充的东西,因为人类都需要和谐相处并生活得很好。

三、从“爱物”的层面看仁

有人将儒家的仁爱与基督教的爱人进行比较,认为有相通之处,这是很有意义的工作,但是只限于人间性;另外,二者也有区别,这就是儒家的仁学不仅主张“爱人”,而且主张“爱物”,仁德不仅要施之于人类,而且要施之于“万物”,只有这样,仁德才是没有“遮蔽”的,才是“周遍”的。这就是说,儒家不仅承认人是有内在价值的,而且承认自然界的生命之物也是有内在价值的,人的情感不仅与“同类”是相通的,而且与“异类”之物也是相通的。这一点在过去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而且被认为是浮泛或泛化的,但在今天,其深刻意义应当被人们所认识。

孟子有著名的“人禽之辨”。他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就那么一点,但这一点区别却非常重要,那就是人有“不忍之心”、“恻隐之心”等道德情感。这是人之所以为人之处,也是人之所以尊贵之处。

这一点“不忍之心”就是仁的根苗,人人皆有,看人能不能“扩充”而已。但禽兽也是生命,应是被爱的对象,所谓“扩充”,就是使仁德实现出来,做到“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不仅人与人,而且人与物,都能够和谐相处,这样才能使人的价值得以实现。禽兽虽然没有人所具有的道德情感及其德性,但并不是没有生命,因而不能看作是人类的敌人。从生命的意义上说,人与禽兽都是相同的“物”。当然,人所特有的东西是最好最珍贵的东西。“不忍之心”之所以珍贵,不仅是人所特有的,而且在于,它不仅要施之于人类,而且要能施之于生物,只有施之于生物,才能显其珍贵。禽兽作为天地中之一“物”,当然在其所爱的范围之内。如果认为,人是万物中最尊贵的,因而可以藐视万物,宰制万物,无所顾忌,甚至残害万物,那绝不是儒家的思想,恰恰相反,这正是儒家所反对的。“牛山之木”(见《孟子·告子上》)的论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牛山上生长树木,在日光雨露之下发芽成长而成为茂密的森林,非常之美,不仅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自然环境”(用今日的话说,就是“生态环境”),而且给人们带来了美的享受。但是如果不去爱护它,保护它,而是天天在这里放牧牛羊,用刀斧去砍伐,那么,过不了多久,牛山也就变成一座秃山了,有何“美”之可言?“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同上)但是,如果没有爱物之情,如何能“得其养”?草木如此,禽兽也是如此,“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这不仅是人情之所不免,而且是一种极富道德意义的生命关怀,是仁德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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