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之实现首先是就人而言的,并且是从“爱亲”开始的,“扩而充之”,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敬爱,但仁的实现绝不限于此,绝不止于此,人必须同情和爱护“万物”,包括草木禽兽。因为人和草木禽兽都是有“生”之物,都是自然界的生命,而凡有生命之物,都有某种“情”,而且有相通之处,因而是能够“移”的(所谓“移情”)。看见动物被杀戮的恐惧样子,一个情感意识健全的人都会产生“不忍”之心,这不光是人将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动物身上,动物本身就是有生命的、有情感的,是有自身生命价值的,“觳觫”(牛被杀时的恐惧样子)就是这种情感的表达,是对人类的诉说,也是与人类情感的最后交流。这是一种更广泛的生命意义上的“不忍”之心,有了这种“不忍”之心,在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上就会有一种道德意识,道德义务。
正因为如此,儒家建立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价值学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里将亲、仁、爱区分开来,是说明仁的不同层次,并不是将三者对立起来。狭义言之,仁与亲、爱有别;广义言之,仁包涵了亲与爱。这种由近及远、由人及物的仁爱学说,既有差异性原则,又有极大的普遍性;既标明了人的优先性,而又不限于人间性。它虽然从亲亲关系开始,却又超出了亲亲关系,扩展到人类以至自然界的生命之物。人与“万物”正是在生命价值的意义上联系在一起的,绝不是从人的利益出发去思考人与“万物”之关系的。从生命的意义讲,人与物也有平等之义,因此才有“不忍”之心,“爱物”之心。
“仁民爱物”之说,是儒家的一贯思想,后儒张载说:“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西铭篇》)气与性是人与万物共同的本源,因此,我与人民的关系是同胞兄弟的关系,我与万物的关系是朋友伴侣的关系。将万物视为人类的朋友与伴侣,这是对“仁民爱物”说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人和万物都是天地的儿女(“乾称父,坤称母”),人与万物的关系就不是一般地保护与爱护,而是非常亲近的关系。
儒家并不是讲生态哲学,在过去也没有所谓生态的问题,但在儒家的仁学中有明显的生态意识,为当代出现的严重的生态危机提供了极丰富极宝贵的精神资源。我们绝不能因生态问题出现在当代而拒绝吸收这些精神资源。如果我们不是要同一切传统彻底“决裂”,在文化沙漠中建立现代文明,也不是在某种单一的文化中寻找答案,那么,文明就应当从各种优秀的文化传统中发掘精神资源,共同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这里,并不存在什么“历史的界限”与“地域的界限”,普遍伦理也不应只限于人间性,而应当进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这也是时代提出的课题。
四、从“天地万物一体”的层面看仁
仁的最高层次是实现“天人合一”境界,即“天地万物一体”境界。儒学的宗教精神即体现在这里,虽然这并不是有神论的。
儒学的宇宙论根据是“天地生生之道”或“天地生生之德”。道的本性就是“生”即生命创造。“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词》),这是儒家宇宙论哲学的根本精神,进而便有“仁者生也”、“仁即生理”的学说。以天地之“生道”、“生理”、“生德”说明仁,这是儒家仁学的根本精神。这就是所谓“天人之际”的学问。
天即自然界是真正的价值本体(但不是实体,此不论),但以“生”为其功能,由功能以显其本体。“生”就是生成,就是生命创造,不仅具有永恒义,而且具有目的义。所谓目的义,就是以仁(即善)为其指向,以人为其实现。因此,天(即道)不仅是人类的生命之源,而且是人类的价值之源,人的仁德归根到底是由“天地生生之德”而来。因此,人对天(即自然界)有一种敬畏之心,承担着天所赋予的使命。
仁学是有机整体的生命哲学,按照这样的哲学,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所谓“内在的”,是说人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有一种本质的联系,而不是将自然界仅仅看作是人的生存的外部条件或外部环境。换言之,自然界不是只给予人一个生命的形体,一个“躯壳”,而是连同人的心灵、情感、德性一起给予的。人之所以为仁,即在于此。这当然不是说,人可以无事可做了,正好相反,人要真正成为人,就要在实践中实现仁德,“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篇》)实现仁德既不靠人,也不靠天,而是靠自己。仁的学说既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德性主体、实践主体),又批评了人的狂妄自大――以为自己有无限的优越性及其认识能力,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主宰自然界,而将人的认识,变成最重要的工具。
仁的实现不仅表现在对人类、对生物的同情、尊重与爱,而且表现在人与整个自然界的关系上,有一种整体的普遍的生命联系,表现出普遍的“宇宙关怀”,这就是“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
所谓“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就是视天地万物为一生命整体,将自然界的万物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它,保护它,不要使它受到伤害。因为每一物都体现了天地之“生意”、“生理”,每一物都有自身的价值,因而应当受到尊重,受到爱护。人类自身不仅要生存,而且要使物物“各遂其生”、“各顺其性”,这才是仁的真正实现,才是“天地万物一体”境界。
儒家仁学不是人类中心论的,正因为如此,它将为普遍伦理提供最重要的理论基础。
程颢说:“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它物不与有也。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它底。放这身来,都在万物中一例看,大小大快活。”(《二程集》)又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同上)所谓“此理”就是“生理”、“生意”,人与万物皆从“此理”而来,因此,人与万物是一体的,也是平等的。人不可居于万物之上,以为自己有什么权利,可以支配和役使万物,更不可为了人自身的利益,“自私而用智”,将“万物一体”的道理看小了。人既不可“自大”,也不可“自小”。从前者说,人要平等地对待万物;从后者说,只有人才能“推”,即推其仁于万物,以“参赞”天地之化育,这正是人的使命和“天赋”。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