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疗法(Behaviortherapy)又称行为治疗,是基于现代行为科学的一种非常通用的新型心理治疗方法。行为疗法是运用心理学派根据实验得出的学习原理,是一种治疗心理疾患和障碍的技术,行为疗法把治疗的着眼点放在可观察的外在行为或可以具体描述的心理状态上。因此,行为疗法的代表人物沃尔普(JohnWolpe)将其定义为:使用通过实验而确立的有关学习的原理和方法,克服不适应的行为习惯的过程。 行为疗法与其它心理疗法的区别在于:行为疗法是以心理学中有关学习过程的理论和实验所建立的证据为基础的。与传统的心理治疗相比,它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可以进行客观的科学检验、演示和量化,即使重复试验也可得出同样可靠的结果,有一整套定型化的治疗形式,有坚实的理论根据和大量的实验证明。所以临床效果更为显著和稳定。行为疗法理论认为,人的行为,不管是功能性的还是非功能性的、正常的或病态的,都经学习而获得,而且也能通过学习而更改、增加或消除。学习的原则就是受奖赏的、获得令人满意结果的行为,容易学会并且能维持下来;相反,受处罚的、获得令人不悦结果的行为,就不容易学会或很难维持下来。因此,掌握了操作这些奖赏或处罚的条件,就可控制行为的增减或改变其方向。 在此基础上,行为疗法提出了相应的以下两点基本假设: 第一,如同适应性行为一样,非适应行为也是习得,即个体是通过学习获得了不适应的行为。但要注意,并非所有的行为变化都是学习得来的。 第二,个体可以通过学习获得所缺少的适应性行为。 行为疗法主要包括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满灌或冲击疗法、阳性强化疗法、发泄疗法、逆转意图疗法、阴性强化疗法、模枋疗法、生物反馈疗法等。 上述各种行为疗法的共同特点是: (1)治疗只能针对当前来访者有关的问题而进行,至于揭示问题的历史根源、自知力或领悟,通常人为是无关紧要的; (2)治疗以特殊的行为为目标,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在的。那些要改变的行为常被看作是心理症状的表现。 (3)治疗的技术通常都是从实验中发展而来,即是以实验为基础的。 (4)对于每个求治者,施治者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行为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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