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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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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疗法 |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中国心理热线 | 点击数:9027 | 更新时间:2003-07-24 | 文章录入:华灵子 ] |
行为疗法主要包括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满灌或冲击疗法、阳性强化疗法、发泄疗法、逆转意图疗法、阴性强化疗法、模枋疗法、生物反馈疗法等。 上述各种行为疗法的共同特点是: (1)治疗只能针对当前来访者有关的问题而进行,至于揭示问题的历史根源、自知力或领悟,通常人为是无关紧要的; (2)治疗以特殊的行为为目标,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在的。那些要改变的行为常被看作是心理症状的表现; (3)治疗的技术通常都是从实验中发展而来,即是以实验为基础的。 (4)对于每个求治者,施治者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行为治疗技术。 行为疗法的实施,首先应通过选择,明确认定想更改、除去或养成的行为,如社交恐怖、广场恐怖、焦虑症等,然后就其治疗目标的行为性质,选择一套可描述的事先拟定的治疗策略与方法进行治疗。行为治疗不关心所谓“潜意识”或“内在精神的症结”,也不管病情发生的动态和因果关系,而是把着眼点放在当前可观察的非适应性行为上。行为疗法相信只要“行为”改变,所谓“态度”及“情感”也就会相应改变。与其他流派的治疗方法相比,行为疗法对治疗过程关心得较少,他们更关心设立特定的治疗目标。而特定的治疗目标又是施治者通过对求治者的行为的观察,对其行为进行功能分析后,帮助求治者制定的。因此治疗目标一经确定,新的以条件作用为前提的学习过程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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