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施治者要能够接受、认识、澄清对方的消极情感。这是很困难也是很微妙的一步。施治者接受了对方的这种信息必须对此有所反应,但不应是对表面内容的反应,而应深入咨客的内心深镍,注意发现对方影射或隐含的情感,如矛盾、敌意或不适应的情感。不论对方所讲的内容是如何荒涎无稽或滑稽可笑,施治者都应能以接受对方的态度加以处理,努力创造出一种气氛,使对方认识到这些消极的情感也是自身的一部分。有时,施治者也需对这些情感加以澄清,但不是解释,目的是使咨客自己对此有更清楚的认识。 (5)咨客成长的萌动。当咨客充分表达出其消极的情感之后,模糊的、试探性的、积极的情感,如同对其消极的情感一样,施治者应予以接受,但并不加以表扬或赞许,也不加入道德的评价。而只是使咨客在生命之中,能有这样一次机会去自己了解自己,使之既无须为其消极的情感而采取防御措施,也无须为其积极的情感而自傲。在这种情况下,促使咨客自然达到领悟与自我了解的境地。 (6)咨客开始接受真实的自我。由于社会评价的作用,一般人作出任何反应总有几分保留,加之价值的条件化,使人具有不正确的自我概念,因此常常会否认、歪曲若干情感和经验。这与人的真实自我是有很大距离的。而在治疗中,咨客因处于良好的、能被人理解与接受气氛的之中,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心境,能够有机会重新考察自己,对自己的情况达到一种领悟,进而达到接受真我的境地。咨客的这种对自我的理解和接受,为其进一步在新的水平上达到心理的调合奠定了基础。 (7)帮助咨客澄清可能的决定及应采取的行动。在领悟的过程之中,必然涉及新的决定及要采取的行动。为此,施治者要协助咨客澄清其可能作出的选择。另外,对于咨客此时常常会有的恐惧与缺乏勇气,以及不敢作出决定的表现应有足够的认识。此时,施治者也不能勉强对方或给予某些劝告。 (8)疗效的产生。领悟导致了某种积极的、尝试性的行动,此时疗效就产生了。由于是咨客自己领悟到了,有了新的认识,并且付诸于行动的,因此这种效果即使只是瞬间的,仍然很有意义。 (9)疗效的产生。当咨客已能有所领悟,并开始进行一些积极的尝试时,治疗工作就转向帮助咨客发展其领悟,以求达到较深的层次,并注意扩展其领悟的范围。如果咨客对自己能达到一种更完全、更正确的自我了解,则会具有更大的勇气面对自己的经验、体验并考察自己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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