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罗杰斯在纽约的Rochester指导中心,观察了治疗者行为对病人的影响。40年代初,在俄亥俄州立大学对以病人为中心的治疗作了系统研究,撰写了《咨询与心理治疗》一书,书中列举了病人与治疗者谈话的实例。1945年至1957年,他在芝加哥大学继续作治疗、研究和教学工作。1951年出版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治疗”,书中包括罗杰斯治疗的理论以及在个别心理治疗以外的应用。1957年至1964年,他到威斯康星州立大学从事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尝试,结果不够理想。后来在加里福尼亚州建立了一个中心,训练治疗者和机构领导人。目前他正积极应用这一原则,来提高他们人际交往的能力。 技术 罗杰斯治疗时,给予病人充分的时间和注意,让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和步调来探索其处境。治疗者必须以真诚、耐心和理解的态度,与病人建立融洽的关系。治疗者如能敏锐地觉察到病人陈述中的情感,对病人不做个人判断,抱接纳的态度,就能够帮助病人体验到他的怒气或其他情感,而这些情感是使他产生紧张、躯体反应或人际关系问题的根源,以往被自我概念排斥而未觉察到。如果病人对治疗者产生移情,应将它反响回去并不作解释。这样就能创造一种独特的气氛,使病人感到他是独立自主的,而不像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受到他人的评价、拒绝或劝说的影响。这样就可以帮助病人从消极防御的情感中解脱出来,随之产生健康的和自我实现的态度。 学习以病人为中心的治疗,需借助录像和视听装置,经过若干年专门训练,学会对情感进行反响的技术。这一技术曾帮助过众多教育家、企业经理、政府官员和父母。本疗法可以应用于人与人相互影响的任何场合。主要适用于有主动性和能交往的病人,而不适于精神病人,患躯体病者、沉默和有抵抗的病人,以及需要做出诊断和评价的病人。 (赵亚忠撰 车文博审) 心理治疗手册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是通过临床实践,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的,而不是从空想或实验室公式中推导出来的。1942年罗杰斯提出一个简单的理论,后来经过几次充实,有时作了根本性的修正。它是有关治疗过程的理论,而不是人格结构的理论;是一个对影响人类行为因素的综合理论,而不是弗洛伊德学说那样的起源学理论。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四个方面: (1)实现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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