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在政治上的真正立足地是融汇了儒、道思维的法家思想。法家就是中国文化“图穷匕首见”中的那把“匕首”,每当民族危亡、国家动荡、时局多变的时代,人们最后想到的就是法家的物质主义策划和操作。只有这一招奏效,儒家理想才有了附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就是自古以来一切理想主义的变革措施都以失败告终的原因。像基督教那样以其精神生活的巨大影响力迫使世俗君权向其称臣的事,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对于中国文化的这一秘密,作者有非常深刻的思考。他指出,西方文明自古希腊开始,就有从工商业生产方式所培育的理性思维支配其发展历程,而“工业生产是人为的、非自然的,要由理论到实践,由设计到生产,由创作到操作,由创造到复制,由抽象到现实,从人的需要出发,在想象与思维中构造现实;与工业相关的商业更是讲究人的能动、机动、新颖,需要理性知识和奇思妙想。”相反,中国“农业生产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因而需要顺应天地自然,重经验而轻理论,重实践而轻创造。只有简单朴素的唯物主义;由下而上,经世致用”,“从现实求快乐,从生存、人伦、自然、此岸出发,由物质到精神,通过人情、伦理、理智达到天人境界,所以只能在自然主义里徘徊。”
我们还可以在哲学上说明这种文明结构的差异。古希腊从柏拉图就完成了“名实关系”的颠倒,即倒名为实,把形式、共相、理念和“逻各斯”(语言、逻辑、普遍法则)看作比现实事物更为实在的宇宙本体,这形成西方知识分子“为知识而知识”、“为自由而自由”的品质,它集中体现在西方大学精神中。古希腊有了研究型的“学园”,中世纪有了超凡脱俗的“经院”,近代以来有了养成人文精神的“大学”。
中国古代哲学在名实关系的热烈讨论中,却没有任何一派将“名”看得比“实”更重要、更实在,人们要么“越名教而任自然”,要么“正名”以“名副其实”。中国古代除了宥于门派(不是学派,而是宗派)的道观禅院外,只有民间私塾和书院及通过一级一级考试向上爬升的文官体制,这种学习的目标不是追求真理,而是“学以致用”,而所谓“用”只局限于狭隘的日常人伦和政治实用(“仕途经济”),除此之外则是“百无一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